“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法官们用这种方式开庭审理我的案子,非常感谢他们!”2月3日,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在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场互联网跨域庭审。庭审结束后,案件原告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这是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与被告夫妻感情破裂,故原告请求兴安盟中院判决准予离婚。双方未生育子女,无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纠纷。
该案原定于春节假期后第一个工作日开庭审理,但新冠肺炎疫情突然来袭,打乱了原来的开庭计划。考虑到目前的形势和当事人的生命健康,兴安盟中院决定对该案进行互联网跨域庭审。
开庭后,合议庭人员在法庭内就座,而当事人则在家中通过手机上的互联网跨域庭审APP参加庭审。整个庭审过程网络信号顺畅、声音画面清晰,原告通过网络进行了证据展示、笔录核对和签章。本次庭审还在全国法院内网办案系统和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了同步直播。
疫情防控期间,兴安盟中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流动,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同时,也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忠实践行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见习记者袁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