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对鄂伦春自治旗等20个贫困旗县退出贫困县序列的公示
内蒙古新闻网  20-02-24 11:55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官网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厅字〔2016〕16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厅发〔2018〕11号),按照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兴安盟突泉县、科尔沁右翼前旗,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库伦旗、奈曼旗,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翁牛特旗、敖汉旗,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正镶白旗,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察哈尔右翼中旗、四子王旗、卓资县、兴和县、商都县、化德县等20个国贫旗县,已完成县级申请、市级初审、自治区专项核查评估等程序。经核查,鄂伦春自治旗等20个贫困旗县贫困人口综合发生率全部低于3%,漏评率和错退率均低于2%,群众综合认可度均高于90%以上,农村牧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显著提升,脱贫长效机制完善,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已达到贫困县退出标准,将按程序退出贫困县序列。

  现将鄂伦春自治旗等20个贫困旗县退出名单面向社会公示7天(不含假日),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0年3月3日前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反馈至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1-4969849

  电子邮箱:fpblwt@163.com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82号)

  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2月24日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责任编辑: 王彤]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草原客户端,关注更多内蒙古更全、更新的新闻资讯。扫描右侧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