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是国家、社会、个人一切活动的真实记录。内蒙古档案馆是自治区党委直属单位,是集中管理自治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部分企业事业单位档案资料的国家综合档案馆。为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和自治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真实记录自治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防控疫情的历史过程,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整个过程得以完整保存,内蒙古档案馆面向社会各界发布公告,征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相关档案资料。
此次征集的档案主要有七个内容,包括内蒙古自治区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积极奉献爱心,广泛参与抗击疫情所形成的文件、记录、照片、录音、录像等资料;反映内蒙古自治区全力以赴支援武汉、荆门等地抗击疫情情况的资料;各科研机构和人员在疫情防控中攻关疫情防治形成的过程性记录和数据;以防疫抗疫为主题创作的文学作品、音乐、美术、书法、篆刻、摄影等艺术作品;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纪实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通过广播、电视、新闻客户端、政府网站、网络新媒体(主要指微信、微博、短视频软件)等关注和关心疫情发展态势,表达自己对疫情的观点、看法,形成的网页(或截屏)信息;其它能够反映疫情防控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视频、语音等档案资料。
此次征集以自愿捐赠为主,内蒙古档案馆对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保管,按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并为捐赠档案资料者,颁发捐赠证书。
热忱欢迎有捐赠意愿的社会各界、各团体及有关个人来信、来电或来人联系,商洽征集档案资料具体事宜。联系电话(0471)4811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