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青山区人民法院充分运用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3月6日,青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编造虚假口罩售卖信息进行诈骗案件并当庭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许某杰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青山区人民法院依法查明:被告人许某杰,男,23岁,河南省驻马店市人,住包头市稀土高新区。2020年1月25日至2月10日,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期间,被告人许某杰利用群众急需购买口罩的急迫心理,在自己没有口罩可卖的情况下,在包头市青山区某酒店和位于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的家中,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的出售口罩信息,先后骗取6名被害人7300元。
3月5日青山区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3月6日即开庭审理,并当庭做出判决。
青山区人民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许某杰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被告人许某杰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