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守住农耕文明之魂
内蒙古新闻网  20-04-14 20:17  【打印本页】  来源:光明日报

  【新闻随笔】

  传承发展提升农耕文明,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乡村要实现全面振兴,必须要守住农耕文明之魂。中华文明根植于农耕文明,农耕文明承载着华夏文明生生不息的基因密码,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革命文化的根脉,是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根本依托。我们要切实增强对农耕文明的理性认知和情感认同,更加全面和深刻地认识到农耕文明所具有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

  农耕文明对健康人格培育具有多方面的意义。首先,人的清静性格的形成,离不开农耕文明的熏陶。自然本质是清静的,长期自然清静环境的熏陶,必然有助于清静性格的形成。而清静对发展又具有重要意义。老子说:“清静为天下正。”其次,农耕文明也有利于培育一个人的节俭性格。农业的产量较多地取决于自然的特点和规律,而大自然的供给总是有限量的,这对浪费必然是一种约束,会促使人在行为上更崇尚节俭。再次,人性中质朴性格的形成,也离不开农耕文明的熏陶。大自然的朴实无华和厚重,必然更有利于养成人性的质朴厚道。最后,农耕文明也有利于培育敬畏人格。大自然的神秘性和无私性,也为敬畏人格的形成提供了自然基础。

  振兴农耕文明需要农村有农耕人。留住农耕人和培养农耕人,关键要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汇聚的良性循环。为此,各级党委要把乡村人才振兴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要激活现有本地乡土人才,充分发挥本地乡土人才示范带动作用;二是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鼓励大学生到农村就业,要把一些高学历、懂技术、爱农业,在农村能留得住的人才吸引到农村来;三是要发挥好新乡贤作用,激励乡村成功人士致富思源、回报桑梓,积极投身家乡建设。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

  村庄建设要留住乡愁。乡村文明是中华民族文明史的主体,村庄是这种文明的载体。新农村建设一定要走符合农村实际的路子,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充分体现农村特点,重视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得住青山绿水,也留住乡愁。城乡一体化发展,完全可以保留村庄原始风貌,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要进一步加大对古镇、古村落、民族村寨、文物古迹、农业遗迹的保护力度。

  要让活态的乡土文化传下去。从乡土气息的节庆活动,到丰富多彩的民间艺术;从耕读传家、父慈子孝的祖传家训,到邻里守望、诚信重礼的乡风民俗,都是中华文化的鲜明标签,彰显着中华民族的思想智慧和精神追求。对乡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要把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有机结合起来,把优秀遗产和现代文明要素有机结合起来,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让优秀传统文化在新时代展现新魅力和新风采。

  大力发展乡村中医药产业。中医药是中华文明瑰宝,是5000多年文明的结晶,在全民健康中应该更好发挥作用。发展中医药产业有利于发挥农村土地等资源优势,有利于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从国家文化建设角度看,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也是实现文化自信的客观需要。

  振兴农耕文明,乡村组织振兴是前提和关键。农村基层党组织要成为推进乡村振兴的坚强战斗堡垒。要大力解决农村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要努力培养一支真正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真正深入群众,真心依靠群众,真情关爱群众,真诚服务群众。

   (作者:宋圭武,系甘肃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教授)


[责任编辑: 张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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