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的兴安盟春耕在即,去年几个因案致贫的家庭在司法救助双向延伸大治理的帮助下,刚刚走出贫困的阴影,又面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他们的生活怎么样了?为此,兴安盟检察机关的干警们与科右中旗新佳木政府、科右中旗扶贫办以及乡村经济振兴产业合作社对接,将司法救助金所产生的第一笔长效收益送到了这些家庭手中。
多年前的一场车祸让原本勤快能干的老陈由村子里的富裕户跌落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经过兴安盟检察分院的一系列精细化救助后,老陈一家从脱贫工作中的“老大难”成了率先达到脱贫标准的“排头兵”但像老陈这样因案致贫的家庭更需要一份持续性的保障。如何让有限的司法救助金产生持续性效能,成了兴安盟检察分院干警们心中的一份“执念”。
最终,检察机关经过与扶贫部门的对接和洽谈后,在保证本金不流失的前提下,将这些司法救助金中的一部分投入到当地乡村振兴合作社项目中,并于每年3月、9月这一春耕、秋收以及开学的重要时节返利,产生持续性效能。老陈一家此时收到的正是此效能中产生的第一笔分红。
同样,享受这场司法救助对接脱贫攻坚“及时雨”的还有包老夫妇一家。包老夫妇的儿子包某在多年前因交通肇事去世,儿媳妇也因此改嫁,家中留下了两个年幼的孩子由年迈多病的老两口艰难抚养。因案子多年未侦破,饱受老来丧子之痛的老两口没有得到任何赔偿。得到兴安盟检察分院的司法救助后,老两口脸上出现了久违的笑容。
得知干警这次是专门送来去年司法救助金投入合作社项目的“盈利”分红2400元时,这位蒙古族老额吉用蒙古语不断地说着:“感谢你们,孩子们的学费有着落了!”
正是这份细心的关怀,让疫情当前、春耕在即的贫困家庭避开了疫情期返贫的危机。2019年以来,兴安盟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对接精准扶贫,发挥长效司法救助机制作用,全盟通过国家司法救助金对接精准扶贫、乡村经济振兴长效机制已累计救助7个家庭,发放救助金25万余元,司法救助金产生长效收益3万余元,全部用于补助因案致贫家庭。(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白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