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与长光卫星技术有限公司签署“内蒙古一号”卫星发射战略合作协议 布小林宣明代表双方签约
内蒙古新闻网  20-05-07 18:26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

自治区政府与长光卫星技术有限公司签署“内蒙古一号”卫星发射战略合作协议

布小林 宣明代表双方签约

  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戴宏)5月7日下午,自治区政府与长光卫星技术有限公司在呼和浩特签署“内蒙古一号”卫星发射战略合作协议。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长光卫星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宣明代表双方签约。

  5月7日下午,自治区政府与长光卫星技术有限公司在呼和浩特签署“内蒙古一号”卫星发射战略合作协议。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长光卫星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宣明代表双方签约。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金泉 摄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马学军,长光卫星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贾宏光见证签约。

  马学军在致辞中说,此次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对于加强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自治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以“内蒙古一号”卫星发射为契机,充分发挥卫星遥感数据在自然资源调查、生态环境监测、基础测绘、土地规划、应急响应等领域的重要作用,着力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共同努力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

  贾宏光致辞表示,公司将努力为自治区提供优质服务,助力内蒙古卫星中心建设、构建卫星遥感大数据产业体系,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根据协议,自治区政府与长光卫星公司将合作冠名一颗“内蒙古一号”卫星,并成立内蒙古卫星中心,以自然资源部推送到内蒙古卫星中心的卫星遥感数据为基础,同时采购“吉林一号”等商业卫星数据进行补充,满足自治区各行业对于卫星遥感数据的需求。

  自治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责任编辑: 哈丽琴]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草原客户端,关注更多内蒙古更全、更新的新闻资讯。扫描右侧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