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21项政策任务落地,日前,满洲里综合保税区组织召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政策座谈会。通过政企面对面的形式,深入了解驻区企业拓展国内市场和申报一般纳税人试点政策的需求,帮助解决企业经营运营中的实际困难。满洲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满洲里市税务局互市贸易区分局相关负责人,以及中星微华芯科技、恒光科技、帆达物流、地利医疗等10家企业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满洲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了该区产业发展现状、政策申报依据和工作思路。各企业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各自企业的经营范围、内外销比例、业务方向以及存在的困难。满洲里市税务局互市贸易区分局工作人员为企业讲解了一般纳税人涉及的业务流程、政策导向,解答了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税务问题,并就申报一般纳税人资格政策进行了座谈。
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第一项第一条明确指出:积极稳妥地在综合保税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该政策的落地实施,打破了综合保税区内企业承接国内业务时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堵点。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向境内区外的企业销售产品、购买原材料或承接区外委托加工业务时,可以直接向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向对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双方均可获得税收抵扣。试点政策的实施,不仅有利于企业降低运营成本、拓展国内市场,还将为企业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提升核心竞争力提供更具优势的政策支持。
下一步,满洲里综合保税区将加强与税务等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政策申报和业务培训,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克服疫情影响,进一步推动满洲里外贸经济和综合保税区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