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下午,在济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爱云向大会作了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显示,2019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13838件,结案222518件,同比分别上升17.38%和25.13%,收结案均创历史新高,收结案数、结案率均列全省首位。
率为宝集资诈骗20.58亿元
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报告显示,去年济南扎实推进平安济南建设,审结一审刑事案件6615件,判处罪犯7752人。
审结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犯罪案件17件,审结故意杀人、抢劫、贩卖毒品等犯罪案件835件。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案件287件。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网络诈骗、“套路贷”“校园贷”等经济犯罪案件383件。其中,率为宝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涉及集资参与人2.1万人、涉案金额20.58亿元,率为宝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依法审结庞允盟、李鲲鹏等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把扫黑除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审结一、二审黑恶势力犯罪案件81件,判处罪犯411人,其中,对130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依法审结庞允盟等24人、李鲲鹏等2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庞允盟、李鲲鹏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强力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判处罚金累计4161.4万元。
坚持两级法院集中宣判做法,先后组织15次集中宣判,宣判案件63件367人,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增强了打击声威和社会影响。
反腐败保持高压态势
判处罪犯73人
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66件,判处罪犯73人,其中,原为县处级以上职务的14人。
发挥刑事大要案审判基地作用,审结安徽省原副省长周春雨案、河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靳绥东案等一批大要案。依法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贪腐犯罪,审结涉及征地拆迁、社会保障、乡村扶贫等“蝇贪”案件52件61人。妥善审理“百名红通人员”之一王清伟信用证诈骗案,彰显了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坚定决心。
审理企业破产清算
化解债务74.75亿元
主动融入全市改革发展大局,依法调解经济关系,审结一审商事案件51877件,涉案标的额544.85亿元。充分发挥规范市场秩序职能,审结买卖、租赁、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11208件,促进实体经济发展。防范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审结银行借款、民间借贷、借款担保等纠纷案件19546件,保障金融市场安全。
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完善破产案件立案、审理、财产处置等操作规程,审结外海置业、佳辰房地产等破产案件53件。完成济南化纤总公司等七户市属国有困难企业破产清算工作,化解不良债务74.75亿元,盘活土地1007.39亩、房产40余万平方米,协助安置职工22612人,实现化解不良资产、产业转型升级和职工权益维护多赢效果。
完善离婚冷静期制度
促进家庭稳定和谐
巩固家事审判改革成果,完善离婚冷静期、家事调查、家事调解等制度,审结家事纠纷案件12264件,促进家庭和谐稳定。加强劳动权益保护,审结劳动争议、社会保险等纠纷案件6608件,推动构建规范和谐的劳动关系。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2025件。
持续加大执行力度
结案数上升36.04%
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责,审结一审行政案件4990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899件。大力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等重点项目建设,审结征收拆迁、城市更新等案件2781件。
持续加大执行力度,执结案件80844件,执行到位金额225.79亿元,同比分别上升36.04%、37.66%。
依法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司法拘留2311人次,罚款406.6万元,追究拒执罪19人。
化解诚基中心等5812件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加大诉前调解力度,依托诉前调解平台化解纠纷47039件,减少了不和谐因素,促使一审民商事案件收案增幅明显回落,较上年下降13.57个百分点。对诚基中心、万豪中心、卓越时代广场5812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采取“人民调解+司法确认+依法执行”方式一揽子化解,执行到位标的额30.05亿元。
加大繁简分流工作力度,组建速裁团队55个。通过速裁程序处理案件53696件。
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加强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公开流程信息117528条,公开率100%;互联网直播庭审15332场次,居全省第二位。(刘飞跃程凌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