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下发通知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内蒙古新闻网  20-05-21 09:52  【打印本页】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自治区教育厅下发通知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全国调剂服务系统”昨日已开通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发布的《关于做好我区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要求,各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及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复试录取工作,线上生源充足的专业不得调减计划,生源不足的专业不再增加计划。目前“全国调剂服务系统”已于5月20日开通。

  《通知》中指出,招生单位要提前在“全国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接收调剂考生的条件与遴选规则,精准发布调剂要求。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招生单位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招生单位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招生单位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

  《通知》中要求,各招生单位要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把复试入口关。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采取远程复试的,要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各招生单位要规范复试过程管理,要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要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采取远程复试的,要选用统一的软件平台,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依照有关规定,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除特殊情况外,各招生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应于6月底前基本结束。

  据悉,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发现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记者苗青)


[责任编辑: 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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