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健全机制,制定措施,大力开展排查和整治。截至目前,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反馈整改问题8个,已全部整改完成。转交、转办案件线索二类1个,“12337”平台案件1个,全部办结;市生态环境系统自查12个案件全部办结;协查的10个案件,全部办结;生态环境领域行业乱象线索209件,现已整改完成销号207件,剩余2件正在积极推进中,已督促属地分局尽快完成问题整改并及时销号。
据了解,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梳理研判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制定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并先后印发了一系列工作、制度文件,保证了全局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
针对全市生态环境领域需要重点整治的8类涉黑涉恶涉乱问题和生态环境乱象,市生态环境局对全系统34个科室、单位和所辖569家企业进行了专项调查,入企调查2066人次,发放调查问卷3450余份。全局系统科室、单位全部签订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同时,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内开展了14轮共390余人次督导督查,结合“扫黑除恶要与反腐败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的要求,并紧密结合市纪委监委整治“四官”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干部职工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懒政、庸政、怠政”等行为,对监管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废油脂超范围收集乱象问题,局党组及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2名直属单位负责人因管理不到位主动辞职,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工作责任。
市生态环境局还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印发制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宣传手册》、宣传册页、宣传展板和宣传栏,在办公地点和管辖企业全部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横幅,制作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片和多媒体,展现扫黑除恶工作情况及举报方式,并利用市区LED、办公区电视屏、楼梯传媒电子屏及生态环境官方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滚动播放。及时发布扫黑除恶工作信息,强化了舆论引导,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市生态环境局通过“五个结合”,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扫黑除恶与环境执法监察相结合。不断强化环境执法监察,及时处理环境违法行为,全市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176份,处罚金额17755万余元,保持了执法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了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坚持扫黑除恶与环境问题整改相结合。坚持把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自治区大气污染强化督察反馈问题整治任务纳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之中,先后召开48次环境质量调度会,推进问题整改。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21个整改完成16个,另外5个正在按时序推进中。自治区大气污染强化督察转办问题1464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坚持扫黑除恶与项目环评审批相结合。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关口,加强对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检测、检验、论证、审核等相关程序的规范管理,防止因涉环保项目“邻避”等问题被黑恶势力利用,共审查建设项目237个,审核通过224个,否决13个,发放排污许可证416个,未发现涉黑涉恶涉乱问题;坚持扫黑除恶与环境信访办理工作相结合。认真分析“一网双微”及12369环保举报热线收到的案件,善于从中发现涉黑涉恶涉乱犯罪线索。先后收到网上舆情46件,全部按期办结。受理环境信访752件,已办结完成715件,剩余信访件按照时限要求正在积极办理中;坚持扫黑除恶与“散乱污”企业整治相结合。制定了《呼和浩特市“散乱污”企业持续整改专项行动方案》,共排查出“散乱污”企业725家,现已治理完成658家,正在整改67家,有效推进了治乱工作。
此外,市生态环境局还积极与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和草原局等五部门建立了联动机制,成立协调工作机构,每周定期通报有关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及时对涉黑涉恶涉乱线索进行研判,及时上报市扫黑办、市公检法及市纪检部门,对生态环境乱象进行专项整治。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反馈问题后,市生态环境局把办理问题线索作为工作重点,深入排查分析生态环境领域的涉黑涉恶涉乱线索。
据悉,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不断巩固整治成果,继续加大力度,强化工作责任。通过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保持定力,继续抓好问题线索排查与办理;持续整治生态环境领域行业乱象,适时进行“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持续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浓厚氛围;继续做好协调联动,共同发力等举措,确保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后胜利。(记者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