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石泰峰主持并讲话
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章奎) 6月11日上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那顺孟和,副主任王波、吴团英、廉素、和彦苓,秘书长施文学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自治区副主席衡晓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宗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琪林列席会议。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64人,出席本次会议的58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胡杨林保护条例》;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呼和浩特市耕地污染防治办法》的决议、《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旅游条例(修订)》的决议、《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的决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自治区人民政府发行2020年新增政府债券的决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第1号至20号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和《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在完成各项议程后,石泰峰作了讲话。他指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上下的重大政治任务。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带头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在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激发人民创造活力上,体现在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上。要把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融入到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各项工作中,在探索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上,在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上,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助力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要带头开展民法典宣传阐释、普及教育工作,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石泰峰强调,有关方面要认真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扎实推进相关工作。要加大对《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胡杨林保护条例》的宣传和实施力度,依法保护好胡杨林这片“活着的化石树”。要在“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指引下,深入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切实把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做足做好。要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着力做好招商、安商、稳商工作,促进全面复工复产、复市复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