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恶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并开展听庭评议活动
内蒙古新闻网  20-06-14 22:44  【打印本页】  来源:正北方网

  近日,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对韩德利等12人涉恶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并开展听庭评议活动。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刘旭萍,东胜区政协委员、内蒙古易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飞,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钧,东胜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孟冬梅、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分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严欣观摩庭审并对出庭检察官进行评议。

  庭审过程中,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官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利用书证、证人证言以及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证据材料,对韩德利等12人构成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高利转贷罪进行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出庭检察官针对本案的事实、证据和程序发表公诉意见,同时揭露恶势力的社会危害性,进行释法说理和法庭教育。

  评委围绕出庭检察官的文书质量、出庭规范、讯问、法庭辩论等方面开展评议。评委充分肯定了公诉人扎实的业务能力和庭审现场的应变能力,对公诉人在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中的表现、运用证据指控犯罪的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此次对涉恶案件的听庭评议,是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过程中提高办案质量的重要举措,是为了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和司法责任制改革新要求的重要抓手。东胜区人民检察院继续对黑恶势力“亮剑”,提升刑事检察队伍的出庭水平和履职能力,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闫宇萍)


[责任编辑: 滕玲玲]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草原客户端,关注更多内蒙古更全、更新的新闻资讯。扫描右侧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