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兴和县切实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与精准扶贫有机结合,实现了符合条件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养老保险,60周岁以上贫困老年人100%享受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未脱贫人口和低保对象及特困人员100%由政府兜底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全力为贫困群众筑牢养老保障网。
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工作。出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兜底措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等贫困人口由政府兜底代缴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将扶贫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人社部门人员分别包挂乡镇,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开展工作,解决业务经办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强化协调配合,核准基础数据。各乡镇、村委会主动与民政、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将各部门提供的数据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数据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系统数据进行比对,建立管理台账,进一步摸清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待遇领取情况,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供数据支撑。对已参保缴费人员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内完成到账处理,对未缴费的贫困人员进行标注统计,及时反馈到各乡镇、村委会,确保符合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员应保尽保。截至2020年6月,该县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5342人,符合参保条件48291人,已参保48291人,参保率达100%。
强化政策支持,完善帮扶措施。积极推动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代缴政策,在脱贫攻坚期间,对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县人民政府为其缴纳最低标准(100元缴费档次)基本养老保险费,同时享受相应档次的财政补贴。强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激励机制,鼓励城乡居民早缴费、选高档,有效防止因年老陷入贫困。个人参保选择的缴费档次越高,政府补贴越高,缴费年限越多,积累的个人账户储蓄额越多,达到领取待遇年龄后,每月领取的养老金越多。
强化政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按照人社行业扶贫政策要求,加大社保扶贫政策宣传力度,消除政策的“信号”盲区和接收“死角”。通过召开村干部会,走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书写宣传标语,刊出黑板报;通过在县电视台滚动播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性、必要性、缴费标准、办理流程、待遇享受和管理办法,使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实现社保扶贫政策宣传全覆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应享尽享社保扶贫政策。
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强化政策学习。通过召开专题会、业务培训会等,组织县、乡经办机构人员和村委会三级干部对社保扶贫工作进行专题培训和问题解答,进一步提高了经办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努力实现让群众“一站式”办事。坚持做到享受待遇应发尽发。按照政策要求,结合全民参保计划,深入乡镇、村进一步核实贫困人口参保情况,排查出60周岁以上未领取待遇的贫困人员,将名册发至各乡镇进行核实登记,确保60周岁以上的贫困人员100%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记者梁利蓉通讯员吕铎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