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黑恶势力三重围猎工程招投标
内蒙古新闻网  20-06-23 17:20  【打印本页】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记者 赖星

  “除恶务尽”朱慧卿图/本刊

  ◇一些黑恶势力通过抱团围猎、权力开道、暴力控制等非法招投标手段,对民生工程巧取豪夺

   ◇无论是打击串通投标犯罪,还是打击黑恶违法犯罪,伞网不破,其根难断

   ◇“查处只是手段,推动相关部门健全完善制度,堵塞监管漏洞,才是目的。”

  沆瀣一气围猎民生工程;收买权力获取内幕消息,排挤竞标对手;使用暴力控制招投标市场……为获取巨额经济利益,一些黑恶势力通过非法招投标手段对中小学建设工程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防洪工程等民生工程巧取豪夺,影响招投标市场公正性和严肃性,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甚至影响到民生利益和公共安全。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江西把招投标领域乱象作为行业治乱的重点,重拳打击串通投标,强力铲除了长期盘踞、深度蛰伏的黑恶势力,有效整治了招投标市场秩序。同时,出台指导意见,健全“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等机制,从制度设计上清除滋生“保护伞”“关系网”的土壤,堵牢监管漏洞。

  串通投标围猎民生工程

  串标围标、抱团围猎,是市场肌体上的一颗毒瘤。在招投标领域,一些围标人私下串通,频繁参加各种工程的招投标活动,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标现场变成猎场。被围猎的对象,既有事关群众冷暖的安置小区、学生宿舍建设工程,也有事关国计民生的防洪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

  41岁的江西宁都人曾闽,履历普通,法院的判决书显示,他的职业是个体经营户。但在警方眼里,他和他的同行们,还有一个身份:职业围标人。

  曾闽的老家宁都县位于赣南老区,近年来,宁都县大力发展民生工程,惠及民生的真金白银,成了曾闽等人眼中的“唐僧肉”。2016年至2018年间,曾闽伙同他人,对在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50余个项目进行围标。

  “为了提高中标率,围标人员会尽可能多地笼络符合招标条件的企业加入自己的团伙。”赣州市公安局办案人员分析说。

  中小学建设工程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防洪工程……巨额利益刺激着这个团伙围标扫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江西赣州重拳打击串通投标。2019年9月,曾闽和团伙成员共8人因串通投标罪被判刑。判决书显示,在他们的团伙中,非法获利超500万元以上的就有7人,其中,曾闽非法获利1848万余元。

  “我们开展打击串通投标专项行动以来,立串通投标刑事案件超过230起,涉案总标的100多亿元。”赣州市扫黑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收买“官员父子”获取内幕消息

  与抱团围标以数量取胜相比,收买权力的做法危害尤甚。行贿人不仅由此获取招标内幕消息,甚至还能取消竞争对手的竞标资格。

  39岁的福建商人吴棍明深谙此道。他的大学校友姚蔚及其父亲姚迪明,是江西有名的“官员父子”,都曾是吴棍明巴结的对象。

  姚蔚曾任中信银行南昌分行副行长,他和曾担任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一把手的父亲涉嫌共同受贿1400余万元而受审。2019年2月,父子二人分别被判刑。

  “吴棍明和姚蔚关系不浅,而姚迪明是省投董事长,依靠这层关系,从招标到之后串通投标,都可以搞定。”吴棍明的朋友马某在证言中说,为中标资溪高速主体工程项目,吴棍明与他合作,吴棍明负责协调关系,他负责出资。

  为提高中标概率,吴棍明请姚蔚找姚迪明帮忙,将这一主体工程分为两个标段进行招标,并许诺所得“介绍费”由两人均分。

  此后,吴棍明通过姚蔚介绍,认识了资溪高速公路公司的总经理龚峻松和副总经理靳敏超,并获取了大量招标内幕信息。当他得知最大的竞争对手是两家中字头的公司时,他向龚峻松提出,希望在资格预审中将这两家公司打掉。

  最终,这两家公司被取消竞标资格,而吴棍明等人控制的公司以8.09亿元的价格顺利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法院审理查明,为感谢姚迪明父子,吴棍明在7年时间内,12次向其行贿共计人民币325万元、港币130万元。

  招投标环节是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易发多发的重要环节。去年以来,江西有的地市查处多起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

  “查处只是手段,推动相关部门健全完善制度,堵塞监管漏洞,才是目的。”江西省上饶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4月23日,上饶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会上播放了有关余干县原县长黄胜富,信州区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毛州同等9人涉及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警示教育片。

  为强化对工程建设领域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上饶专门出台相关决定对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及监管部门提出要求;出台以“报价承诺法”为代表的一系列制度,推动解决“打招呼”和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

  暴力控制招投标市场

  还有一些黑恶势力在“保护伞”的庇护下,通过暴力手段,控制一个区域的招投标市场,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经济发展。

  在江西省宜黄县,陈辉民、陈辉发兄弟恶名昭彰,他们领头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害一方,犯下故意杀人罪等20项罪名,造成6人死亡、3人重伤、17人轻伤等严重后果。

  2019年11月,陈氏兄弟等104人被判刑,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江西省最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2020年6月5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裁定驳回部分被告上诉,维持原判。

  “陈氏兄弟通过暴力手段控制宜黄招投标市场,让外地商人不敢涉足宜黄。工程项目开标前,他们常在宜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排打手,驱赶殴打竞标对手。”抚州市公安局办案人员介绍。

  据介绍,陈氏兄弟采取暴力手段多次阻止其他公司正常投标,致使宜黄县防洪工程、安置地土方等民生工程开标受阻。他们还向其他项目开发商索要干股,被害人被迫花钱消灾,不敢报案。

  “陈氏兄弟如此嚣张,与当地的司法腐败有很大关系。”抚州市扫黑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因为充当陈氏兄弟“保护伞”,宜黄县公安局原局长刘军等10名公职人员先后被查处。

  在这些公职人员的庇护下,陈氏兄弟等人犯下的部分刑事案件“大事化小”,一般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小事化了”,滋长了他们的狂妄。

  无论是打击串通投标犯罪,还是打击黑恶违法犯罪,伞网不破,其根难断。2020年5月,江西通过了《关于打击防范黑恶违法犯罪推动长效常治的指导意见》,确定健全落实“打伞破网”工作机制、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等11项机制。其中,将进一步健全落实政法队伍建设机制,从制度设计上为维护执法司法公正、铲除“保护伞”“关系网”滋生土壤提供组织保障。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介绍,2020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逐条跟踪办案中发现和收到群众举报的涉黑恶及“保护伞”线索,推动重点线索成案170余条,依法追缴涉案财产1.1亿余元。

  “针对招投标领域以及其他行业存在的制度漏洞和管理问题,我们已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750余件,推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以案促建、以案促治。”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说。


[责任编辑: 滕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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