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时间确定
内蒙古新闻网  20-06-26 07:34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

  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刘志贤)6月23日,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印发通知,对2019—2020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暑假进行安排。

  通知明确,呼和浩特市幼儿园、小学7月18日起放假,初中、高中7月25日起放假。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遵照自治区教育厅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坚持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放在首位,维护广大师生健康安全。各旗县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自治区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按校历安排教学时间和暑假时间,不得随意提前或推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按照课程标准科学设置期末考试,不得随意拔高考试难度,不得随意组织统考及排名。要重视和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通知还要求,各地各学校要采取措施,切实减轻学生假期课业负担。各学校要统筹调控,合理布置假期作业,教育引导家长不在假期增加学生学业负担,不盲目参加未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各类校外培训班。暑假作业要体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适当增加传统文化、尊老敬亲、劳动实践、动手能力类作业,利用假期实践性作业,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各旗县区教育局要加强暑假期间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查排查工作,对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和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授课的校外培训机构、为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提供场所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整顿整治。

  通知还明确,下学期中小学、幼儿园于9月1日开学上课,各地区、各学校要提前做好准备,保证按时顺利开学。


[责任编辑: 王彤]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草原客户端,关注更多内蒙古更全、更新的新闻资讯。扫描右侧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