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时评】对哄抬物价者必须“零容忍”
内蒙古新闻网  20-06-28 09:27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6月15日,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群众举报线索,对位于北京日易晶盛菜市场内个体工商户郭某某价格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经查,郭某某将1.3元/斤购入的土豆,最高提价到每斤6元来卖,进销差价率最高达到361.54%,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东城区市场监管局对郭某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0万元以上。

  另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北京累计查办价格违法案件996件,处罚总金额2500余万元。对54件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价格违法行为作出了10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一起哄抬口罩价格案作出罚款300万元的顶格处罚,向社会公开曝光了12起典型案例。

  从严从快的查处力度,无不凸显了政府部门打击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决心,对哄抬物价者“零容忍”的姿态。

  疫情防控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物资供应的稳定,更是关系到疫情防控全局。因为只有市场稳定,公众才更有战胜疫情的信心。特殊时期,商家更应该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为抗击疫情尽自己的一份力,而像郭某某这样的商贩却在此时哄抬物价,恶意扰乱市场秩序,是典型的“发灾难财”,对其重罚,一点都不冤。(杨晓丽)


[责任编辑: 巴菊媛]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草原客户端,关注更多内蒙古更全、更新的新闻资讯。扫描右侧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