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招考中心发布高考生防疫须知
内蒙古新闻网  20-06-29 07:31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

  日前,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发布高考生防疫须知,对考生如何在考前和考中做好个人防疫健康防护提出明确要求。

  防疫须知要求,考生本人及家人考前尽量减少外出,避免走亲访友聚餐,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严禁去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

  《准考证》已于6月22日开放打印功能,由考生本人自行登录高考报名系统打印,同时打印出《考生防疫须知》《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参加考试的在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负责从考前14天开始,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其他考生由本人考点所在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

  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为避免人群聚集,提倡家长不送考、不在考点门口聚集。

  考生须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赴考途中做好自我防护。需要就近住宿的考生,须选择卫生条件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住宿场所。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测量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场。考生进入考点,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等候期间,应尽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和交流。考试结束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考生考试时是否佩戴口罩自行决定。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刘志贤)


[责任编辑: 吴焕新]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草原客户端,关注更多内蒙古更全、更新的新闻资讯。扫描右侧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