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屎从天而降 砸到人谁埋单
内蒙古新闻网  20-07-31 11:32  【打印本页】  来源:包头晚报

  “楼上天天扔猫屎砸人,业主群发通知、找物业、报警都找不到始作俑者,难道事情就只能这样了?”7月28日,昆区丽晶名邸2号楼底店刘女士向记者反映了她最近的烦心事。

  刘女士告诉记者,7月18日开业以来,楼上每天都往下扔裹着猫砂的猫屎,早上打扫干净,下午又能在门口台阶上看到,一天扔好几次,猫屎掉落处的痕迹即使被大雨冲刷过也清晰可见。“有一次被楼上扔下来的猫屎砸到,我抬头看见二单元楼上一户窗台上有只猫经过,我当时立刻将事情的经过告知了物业,但最终没有等到物业的处理结果,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刘女士说,“店里每天都有客人路过,砸到谁都不好。我们住的是小高层,这么高的楼,我觉得自身的安全得不到保障。”

  随后,记者找到了负责该小区物业管理的内蒙古鸿郎富物业的谢经理,想要了解物业的解决情况,但是谢经理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实施高空抛物的人到底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高空抛物谁具有管理责任?记者拨打了12348法律咨询热线,相关律师称:“对于高空抛物现象,可以找小区物业、辖区民警反映情况,找到具体实施者进行批评指正或给予处罚。如果找不到具体实施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受害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楼上有可疑的所有住户提起共同诉讼,被告住户需自行举证,拿出证据表明不是自家所为。如果高空抛物对过往行人造成伤害,那实施者则属于犯罪,受害人可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其提起诉讼;如果高空抛物的实施者没有致人受伤,可对其进行口头教育、罚款;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对其进行行政拘留。”

  目前,刘女士已经报警。(记者 张姝斐) 


[责任编辑: 萨其拉图]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草原客户端,关注更多内蒙古更全、更新的新闻资讯。扫描右侧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