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立法工作启动
内蒙古新闻网  20-08-01 07:46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

  本网讯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章奎)7月31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立法工作启动协调会,启动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那顺孟和主持会议并讲话。

  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今年重点立法工作之一,将为我区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会上,自治区林草局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农牧工委负责同志通报了条例起草情况、立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条例草案(初稿)提出意见情况及条例立法调研工作方案。

  那顺孟和在听取汇报后强调,开展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立法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有力举措,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制定条例的有关各方要紧密配合,组成一个高水平的条例起草班子,统筹考虑多方面因素,充分听取吸纳各方面意见,以立法回应内蒙古草原在保护和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持“小切口”,立有效管用的法,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的方针,突出草原的生态功能。

  按照安排,该项立法调研工作与自治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同步进行。


[责任编辑: 哈丽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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