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清水河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再监督”职能定位,坚持无禁区、全覆盖、强高压、长监督的原则,通过“监督+发现+整改+问责”四项举措,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精准监督,压紧压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制定印发《清水河县纪委监委“全面过硬、走在前列”脱贫攻坚先进县创建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清水河县纪检监察干部包联村(社区)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采取“包联+责任+落实”工作机制,县委机关8名班子成员分工包联乡镇,全面落实“末端工作法”,切实将监督工作下沉到村,抽查暗访深入到贫困户;全县111名纪检监察干部包联103个村,深入到贫困户和扶贫项目;派驻纪检监察组包联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进行动态抽查监督。截至目前,采取联合监督、实地踏查的方式,对全县103个行政村开展2轮全覆盖督查。
精准发现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突出问题导向,在监督检查、实地考察、走访贫困家庭过程中,对发现部门单位、人员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在整改工作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责令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精准整改,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结合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及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实地踏查反馈问题,分别制发了整改方案,主动认领4个方面问题,提出27项具体整改措施,进一步聚焦问题、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在全县各部门单位开展对照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自查自纠工作,建立问题台账,全程跟进整改进展,对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提醒、报告,督促整改责任落实,确保督促整改工作全面到位。
精准问责,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障。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到位、工作开展不认真、摸底排查不细致、问题整改不深入,敷衍应付、消极懈怠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结合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组织专人对已办结的案件开展“回头看”,督促弥补漏洞、建章立制。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受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1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组织处理7人,通报典型案例2起。通过常态化监督,发现6个方面8个具体问题,移送问题线索2件,下发脱贫攻坚督查整改建议书13份。针对部分驻村干部不遵守驻村工作纪律的问题,对8个乡镇分管扶贫工作的负责人进行了问责。(记者梁婧姝通讯员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