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信息采集、核准、更新及录入工作主体
由村“两委”、帮扶责任人配合驻村工作队、村级扶贫信息员入户采集信息,乡镇扶贫干部负责信息录入和修改,旗县区(开发区)扶贫部门负责政策解答及解决系统操作遇到的问题等工作。
4.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建档立卡贫困户明白卡(模板)》,同步更新贫困户(含历年脱贫户)2019年度明白卡,确保贫困户明白卡信息、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实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五)“边缘户”摸底和信息采集录入
1. “边缘户”识别标准
农村常住的农户中年人均纯收入5000元以下、且有致贫风险的一般农户。具体标准为:
(1)家庭中有产业,但产业收入连续2年不持续稳定、不升反降、且有可能降到当前脱贫标准以下的。
(2)家庭中有就业人员,但就业收入连续2年不持续稳定、且有可能降到当前脱贫标准以下的。
(3)收入结构不合理、补贴性收入过高(占家庭总收入60%以上)且补贴政策到2020年结束或中期调整的。
(4)因病、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因产业发展失败等原因造成刚性支出较大、导致收入有可能下降到当前脱贫标准以下的。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