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款人司法拘留后 主动要求履行偿付义务
内蒙古新闻网  20-09-16 19:43  【打印本页】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本报巴彦高勒讯(通讯员康作宇张耀源)近日,磴口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对一名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时,该被执行人迫于强制执行的压力,向申请人履行了偿付义务,并达成执行和解。

  2016年2月,吴某向磴口蒙银村镇银行借款3万元,并由白某等6人提供担保。到期后,吴某以各种理由推诿不付,磴口蒙银村镇银行向磴口县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要求吴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担保人白某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文书生效后,被告一直未予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磴口蒙银村镇银行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吴某以无力偿还为由一直拖欠不付,为此法院对被执行人吴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被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后,吴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给付磴口蒙银村镇银行2万元,其余欠款与磴口蒙银村镇银行达成了和解协议。

  


[责任编辑: 胡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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