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最早成立的民族自治区,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继续在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上走在前列。”
在新的发展背景下,要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有力促进各族儿女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进一步维护和巩固中华民族大家庭安定团结的和谐发展局面。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新思想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是我们新时期做好团结工作、思想工作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遵循。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进一步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需要凝心聚力、需要加强民族团结和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各民族要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
70多年来,内蒙古发展的思路与时俱进,发展的脚步从未停歇,无论是自治区刚刚成立后的艰难探索、发力建设,还是之后顺势而为、跨越崛起,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一如既往做好民族团结工作,让各民族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不断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在当前,必须不遗余力地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步伐,真正实现“少数民族一个都不能少”;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真正确保“任何一个民族都不能落下”,让各民族都搭上现代化的快车,让各族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70多年来,各民族在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中,同心同德、同心同向,文化认同深深植根于民族心理之中,并进一步加固了民族共同体,为我国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提供了成功范例。一如既往做好民族团结工作,必须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目标,进一步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夯实“人心归聚、精神相依”的思想基础。
我们伟大的祖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各个民族都有灿烂的文化,我们党员干部应该热爱我们的大家庭,团结协作,努力奋斗融入民族团结,对于少数民族地区而言,民族问题复杂多变,对党员干部进行针对性教育能够有效处理民族地区热难点问题。
让党员干部和民族群众如同石榴籽般紧紧抱在一起,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以各民族大团结的崭新姿态构筑团结、和谐、幸福的伟大中国梦。(王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