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酒驾共享汽车被记12分
内蒙古新闻网  20-10-20 09:33  【打印本页】  来源:北方新报正北方网

  10月16日晚,包头市九原区交管大队第三警务区民警夜查时,查获一名在校大学生酒驾共享汽车。民警依法扣除其12分,并暂扣驾照半年。

  当日晚,民警戴洋等人在九原区建设路南线鹿园西侧位置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随后,一辆共享汽车由西向东驶入民警的视线,民警示意车辆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接受了酒精检测,酒精检测仪显示,驾驶员酒精浓度为35mg/100ml,已经达到了饮酒驾车的标准。驾驶员是一名20岁的在校大学生,2019年考取驾照,驾照刚刚过了实习期。

  据了解,当天晚上,该大学生与朋友吃饭时喝了两瓶啤酒,离开饭馆时看到附近停着一辆共享汽车,他抱着侥幸心理拿手机扫了这辆汽车并驾驶上路前往东河方向。未曾想在建设路被交警拦下查出酒驾。“他的驾照刚刚过了实习期,所以依法扣除12分,驾照暂扣半年,如果没过实习期,驾照当场便会被吊销。”办案民警说。(记者 解裕涛)


[责任编辑: 萨其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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