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上午9时30分许,开鲁交警大队凤凰岭中队民警正在省道304线235公里处巡逻,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在国道303线某路段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人受伤,一辆私家车正载着伤者沿国道303线送往开鲁县医院,因情况紧急,特向交警大队求助。
接到指令后,执勤民警立即与求助者取得联系,确定汇合地点后,民警驱警车前往接应。9时40分许,民警与求助者成功汇合。由于驾驶人情绪过度紧张,称无法继续驾车,而此时,车内的伤者已经出现抽搐现象,因伤情较重不便移动。民警随即决定:一名民警驾驶警车拉响警笛,在前方为伤者开通“生命通道”,另一名民警驾驶运送伤者的车辆紧随其后,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至开鲁县医院。
一路警灯闪烁,警笛长鸣,12分钟后,两辆车先后到达目的地。随后,民警帮助医护人员将伤者送进急救室,赢得了最佳救治时间。当日下午,伤者家属打来电话称:伤者已经脱离生命危险,并向交警再三表达谢意。(记者 李晶 通讯员 孟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