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原则护短终是害
内蒙古新闻网  20-11-11 13:36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内蒙古日报》

  □吴桂桃

  “我们局长很讲情义,干部职工犯了小错,他从不小题大做,不轻易批评谁处分谁,尽量给予保护维护。”近日,某机关干部评价单位领导时很自豪地说。

  关心爱护干部职工,既是领导职责,也是体恤下属,能够激发创业热情,鼓励大家奋发有为。但关心干部职工,不等于无原则护短,体恤爱护下属,不是盲目保护维护,而是要毫不含糊地把制度规矩纪律挺在前面,合规合法给予关爱。有道是“宽是害,严是爱”。关心不能用错地方,尤其干部职工触犯制度规矩,不能妄加护短,该批评的要批评,应处分的要处分,及时为其拧紧螺丝,避免跌进深渊。

  何谓关心爱护?帮助干部业务提升、思想政治上进步、解决工作生活困难,才是关爱的正确打开方式。有名干部违纪落马,曾经的老领导感慨:数年前他遭举报,就不该设法保其过关,要是当年狠狠心,他也不至于更加有恃无恐,也许不会铸成大错。

  有的领导护犊心切,把护短当作关心。当干部有了违纪苗头时,不是严肃批评教育,不是及时正确引导,而是想方设法为他们开脱,极力捂紧盖子,护其周全,尽可能地减轻处罚。在这样的特别“关心”下,坏苗头得不到及时遏制,必然会发展成违纪违法行为。

  盲目护短是放任,是失责,对犯错干部来说无异于“毒药。无原则“维护”,也是履行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缺失。对个别干部护短,怎能让其他干部信服,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焉能形成?

  短不可护,护短终短。纵观落马干部,大多有着相似经历,开始思想动摇,再到轻微违规违纪,最终酿成大贪巨腐。倘若在苗头阶段扯扯袖子、拉拉衣角,多红红脸、出出汗,及时刹住跑偏的车轮,也不至于毁掉一名干部、带坏一方风气、影响一地发展。

  对干部管理严格,既是全面从严管党要求,也是新时期建设发展的需要。干部成长历程中,总会充满各式各样诱惑。出现不良苗头时,不能帮着打掩饰,而是要及时批评教育,帮助干部补短,让干部正视错误,从思想深处加以整改,从而避免“小洞不补,大洞吃苦”的恶果。

  正所谓“护人之短,损人一世;补人之短,益人一生。”对待存在错误和缺点的干部,需要拉得下面子、扬得起鞭子,趁“疾在腠理”,早治早愈,莫等“病入骨髓”,悔之晚矣。


[责任编辑: 雒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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