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召开2020年第四次会议
内蒙古新闻网  20-11-19 08:00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

  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及庆玲)11月18日,自治区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召开2020年第四次会议,调整协调小组成员,研究讨论盟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安排部署近期重点工作。

  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机构改革协调小组组长杨伟东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注重工作指导,自治区指导好盟市,盟市指导好旗县,围绕关键环节重要节点,针对疑点难点重点,解决改革中的具体问题,确保上下联动、同频共振。

  会议要求,必须注重统筹推进,巩固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成果,不折不扣完成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任务,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形成改革叠加效应。

  会议强调,必须注重把握节奏,遵守确定的改革时限,列出时间表,排出优先序,在改革方案实施、领导班子配备、人员转隶、机构挂牌、办公场所调配等工作中做到无缝对接、有条不紊。

  会议强调,要注重工作实效,坚持结果导向,保障各项改革举措符合中央要求和自治区实际,保障试点工作力度合理、效果可期,交出一份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合格答卷。


[责任编辑: 李慧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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