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时评】少一些冲动,多一份理性
内蒙古新闻网  20-11-20 16:30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

  近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对女乘客王某某抢夺方向盘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王某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近几年,各地公交车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遭遇不文明乘客抢夺方向盘的恶劣行为频频发生:

  2019年2月19日,在云南省保山中心城区5路公交车上,一名老年男子未投币蹭车被发现后,与司机发生争吵,强行抢夺方向盘,其间还撒泼一屁股坐在了公交车方向盘上。

  2019年5月31日,湖南怀化一女子刘某因公交司机到站未停而与其发生口角,随后采取抢夺方向盘的行为导致公交车冲上人行道。

  ……

  据了解,在公交车上,干扰、辱骂、殴打、抢夺方向盘等行为涉嫌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是违法行为。

  公交车作为公共交通工具,乘坐着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性别的人们,公交车上的言行体现着一个人的修养和素质。每一个人都应该做一个文明守纪的公民,如果乘客与司机发生矛盾,双方都要相互理解和忍让,尤其是乘客一定要控制自己的情绪,保持理智,切莫冲动,如果干扰司机正常行驶将会导致严重的后果,终会后悔莫及。(吴焕新)


[责任编辑: 萨其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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