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7%网民遭遇过信息安全事件 防信息泄露拒做"透明人"
内蒙古新闻网  20-12-10 15:29  【打印本页】  来源:人民网

  “圆通内鬼租售账号导致40万条个人信息泄露”相关话题日前引发热议。数字时代,信息化、大数据极大便利了人们的生活,但稍有不慎,信息泄露让用户变成互联网上的“透明人”。信息被泄露怎么办?该怎么防?

  信息倒卖让人防不胜防

  “您好!您的信用卡已经透支,请及时还款。”近日,从事个体职业的马先生接到这样一通“催款”诈骗电话,骗子对他的姓名、电话号码、银行卡号甚至身份证号均了如指掌。“这太可怕了!说‘信息裸奔’绝非危言耸听。”奇怪的是,马先生本人并没有透支信用卡的情况。他猜测,出于工作要求,自己曾在多家银行登记过个人信息,这可能是信息被泄露的重要原因。

  马先生遭遇的情况并不鲜见。当下,信息倒卖种类繁多,银行卡客户数据泄露现象颇为严重。据了解,不法分子仅需5毛钱便能买到包括姓名、电话、地址、工作单位、开户行等个人信息数据。

  网购信息泄露导致的电信诈骗时常发生。骗子以电商客服的名义给消费者打电话,能准确说出消费者的姓名、消费者购买商品的具体信息。随后,骗子以消费者下单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需要办理理赔为由,套取受害人账户信息和密码,骗取钱财。

  网购记录、外卖配送地址、门店会员信息……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充分暴露,让人防不胜防。不计其数的推销电话、垃圾短信,层出不穷的网络诈骗……中国消费者协会研究表明,85.2%的公民遇到过个人信息泄露情况。

  信息泄露不仅侵犯公民隐私权,往往还会导致名誉受损、经济损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2019年中国网民信息安全状况研究报告》显示,77.7%的被调查网民遭遇过信息安全事件,并且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总额大约为194亿元。

  面对信息采集“零信任”

  信息被泄露令人烦心,但许多人缺乏必要的信息安全知识。数据显示,在遭遇过信息泄露的网民中,高达47.5%的网民选择置之不理,提高公民信息保护意识刻不容缓。

  武汉大学网络治理研究院副院长袁康认为,公民应当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高度重视个人信息的安全和保护,充分认识到信息泄露可能造成的严重危害,面对信息采集“零信任”,尽可能少向商家、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个人信息。

  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APP个人信息泄露情况调查报告》显示,信息泄露途径繁多,主要有两种:一是平台对个人信息的过度采集;二是不法分子故意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信息采集方式也层出不穷:旅馆住宿、邮寄快递、银行办证、购房时对身份证件信息的采集;各种“调查问卷”、“趣味”游戏对信息的“无意”采集;手机应用程序、网络购物的“绑定”采集等。

  当遭遇个人信息泄露时,公民应采取维权方式保护个人权益。“可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将涉嫌盗取、出售、公开个人信息等线索向公安机关提交。”袁康认为,公民应及时向泄露和公布个人信息的商家或平台投诉,要求其删除个人信息,防止个人信息进一步泄露;同时搜集相关证据,通过诉讼要求有关责任主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

  筑牢信息安全“防火墙”

  此次圆通“内鬼”贩卖客户信息,导致40万条个人信息泄露,反映快递行业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忽视,也暴露了企业数据安全短板。个人信息关系着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对倒卖个人信息的“黑色产业链”必须严厉打击。

  上海市网信办责令要求圆通公司认真处理员工违法违纪事件,做到信息对称、及时公开、正面应对,加快建立快递运单数据的管理制度。圆通公司表示,公司将持续通过“制度+技术”手段,完善信息安全防控系统,对内部账号实时监控,构建内部“防火墙”。

  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院研究员郭旨龙说:“企业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谨慎采集、使用、存储个人信息,提高身份认证、信息保护等信息安全技术水平,加强内部管控,在数据泄露后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通知监管机构与数据主体。”

  现阶段,中国已基本构建起以《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草案)》、《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为核心,以《民法典》为依托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专家举例指出,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普及,人脸识别技术被广泛用于身份识别、信息解锁。如今,仅需一张人脸高清图片便可构建仿真人脸模型,从而“欺骗”人脸识别系统,这就给“网络黑产”倒卖人脸信息以可乘之机。有关法律、制度等应对人脸等生物特征信息的保护做出界定,明确人脸识别技术的红线等。


[责任编辑: 李慧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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