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期间 首府呼和浩特严控聚集活动倡议市民减少外出
内蒙古新闻网  20-12-31 09:56  【打印本页】  来源:北方新报

  12月29日,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明确了重点人群管控措施,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并倡议广大市民不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外出。

  公告指出,凡第一入境点为呼和浩特市的境外来呼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一入境点不是呼和浩特市且入境时间不足21天的境外来呼人员,入呼后必须立即向所在社区、单位申报,并提供入呼后一周内核酸检测阴性有效证明,由所在社区监督其落实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满足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由所在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中风险地区来呼人员必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有效证明,并向所在社区、单位申报,由社区、单位对其进行为期14天的健康监测。高风险地区来呼人员参照第一入境点为呼和浩特市的境外来呼人员进行管控。

  公告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各市属企业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带头精简和压缩聚集性活动。各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各相关部门从严审批大型文体娱乐活动,原则上不批准大型庙会、体育赛事和跨盟市、跨省市年会,原则上不举办各类商业机构线下大型聚集性展销、促销活动。确需举办的要慎重评估,并严格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要求落实防控责任。积极倡导线上团拜,视频年会。(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刘 惠)


[责任编辑: 王彤]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草原客户端,关注更多内蒙古更全、更新的新闻资讯。扫描右侧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