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78次主任会议,决定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1月20日在呼和浩特召开。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那顺孟和主持会议,副主任王波、吴团英、李荣禧、廉素、张院忠、和彦苓,秘书长施文学出席会议。
主任会议通过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建议议程: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草案)》的议案(草案),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稿);审议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日程、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副秘书长名单、列席人员名单、关于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表决议案办法各草案;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草案);人事任免事项。(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章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