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
犯罪嫌疑人勾某某在犯罪时未满18周岁,因涉嫌收买信用卡信息罪被批捕。因勾某某的同案犯罪嫌疑人相继被抓获,串供的风险消除,检察院依职权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勾某某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较小,且无前科劣迹,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认罪认罚,积极悔罪。据此,检察院认为对勾某某不需要继续羁押,并向公安机关发出了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公安机关采纳了建议,并变更勾某某的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检察人员对勾某某进行了法治教育,同时对勾某某的父亲进行了亲职教育。(记者 霍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