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法院去年审执结各类案件78.4万件
内蒙古新闻网  21-01-19 10:49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1月14日上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宗仁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19年,全区法院受理案件85.3万件,审执结78.4万件,同比分别上升6.7%和10.7%,结案率91.9%。自治区高院受理案件11585件,审执结10692件,同比分别上升24%和33.1%,结案率92.3%。全区法院收结案数均创历史新高,结案率首次突破90%;反映案件效率、质量和效果的10项指标好于去年同期,一审判决案件改发率、一审服判息诉率、案件结收比3项指标均位于全国前列。

  报告指出,2019年,全区法院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法保障金融安全,共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互联网金融等案件13.3万件。依法保障脱贫攻坚,妥善审理扶贫贷款发放、项目资金使用中发生的涉农纠纷,审结脱贫攻坚领域职务犯罪案件77件140人。依法保障环境治理,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1万件。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审结公益诉讼案件109件。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全区法院依法服务和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破产、强制清算案件104件。依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357件。依法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审结涉外案件155件。全区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9万件,判处罪犯3.9万人,有力打击了各类刑事犯罪,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报告指出,2019年,全区法院审结涉及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消费等民生案件4.9万件。全年受理执行案件29.8万件、执结26.8万件、执结率89.7%。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3万例,限制消费21万人次,拘留失信被执行人9678人次,罚款628人次590万元,判决拒执罪43人。

  报告指出,2020年,全区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高院院长会议部署,着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刘晓君 记者 张巧珍)


[责任编辑: 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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