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公示
内蒙古新闻网  21-02-05 07:12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以来,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采取强有力措施积极推动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近期部分整改任务已通过自治区相关委办厅局验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2月5日至2月9日,未提出异议的整改任务给予销号(联系电话:0471-4632171)。


[责任编辑: 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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