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内蒙古新闻网  21-02-05 11:01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1年1月28日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那顺孟和

  各位代表:

  我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刚刚过去的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也是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效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

  ——旗帜鲜明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政治机关定位,坚定执行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各项制度,全年就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61次,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在人大落实到位。

  ——着力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全年制定地方性法规10部,审查批准设区的市和自治旗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24部,积极开展创制性立法,在全国率先制定自治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依法赋予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主体地位。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煤炭资源整治、动物防疫和野生动物保护、公共卫生安全、民族工作和实施民法典6个领域开展法规专项清理,完成16部法规的修改、废止工作,以实际行动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全面履行法定监督职责。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2项,对4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组织5次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开展5项执法调研和专题调研,对7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持续深化“首次监督问题清单制”和“跟踪监督问题清单销号制”,对3个问题清单进行跟踪监督,切实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拓展深化人大监督工作,首次对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工作进行了集体视察。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作出批准关于发行2020年新增政府债券、自治区矿产资源税适用税率税法授权事项等决议决定8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44人,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体现。

  ——全力支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密切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多措并举服务保障代表发挥职能作用,20件议案、665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依法助力高质量发展

  以法治方式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积极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重要要求,全力支持、推动实现“六稳”“六保”目标任务。

  一是着力把祖国北疆这道万里绿色长城构筑得更加牢固。紧紧围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在相继出台自治区大气、水污染防治条例并开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制定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对土壤污染防治法开展执法检查,推动生态环保法律深入人心,圆满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行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加强草原生态保护的重大关切,完成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对草原法和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形成问题清单,强调要统筹考虑草原的生态功能和生产功能,更加坚决地把生态功能挺在前面,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对草原的破坏,维护草原生态系统的完整和平衡。坚持用创制性立法“量身定制”解决实际问题,制定自治区额济纳胡杨林保护条例,额济纳37.3万亩“活着的化石树”有了保护自己的法。审议政府节能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强调要切实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全过程,努力提升我区绿色发展水平。听取和审议全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健全专门化审判机制和联动协调机制,以优质司法服务助力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二是着力推动解决经济发展全局性问题。制定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填补我区金融监管立法空白,为地方金融规范、有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加强对财政预算的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督,听取和审议计划、预决算报告,先后两次调整自治区本级预算,强调要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特点,抓市场主体、抓提振消费、抓有效投资,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听取和审议审计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首次对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监督完成审计整改资金204亿元。听取和审议政府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报告,探索建立“全方位、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监督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审议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监督政府管住用好国有资产,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把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做好的殷切嘱托,听取和审议现代能源经济发展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组成人员指出,转方式调结构等不得、慢不得,要立足比较优势,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利用煤电成本洼地,打造延伸新兴产业;强调要把提高科技水平作为发展清洁能源的根本出路,打通清洁能源“打捆”外送通道,在能源革命中肩负起内蒙古使命。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黄河流域内蒙古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情况报告,组成人员重点围绕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等突出问题,就做好节水、治水、管水三篇文章提出改进工作建议。

  三是着力打造更好营商环境。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强调要树立大抓发展这个鲜明导向,努力以法治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振发展信心,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更好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新期待。在对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问题清单的基础上,继续跟进监督,听取落实人大审议意见和问题清单情况报告,目前,问题清单所涉20个问题已经大部分完成整改。

  二、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依法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履职出发点,努力使人大工作更好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增进人民福祉。

  一是强化公共卫生领域法治保障,助推疫情防控。面对百年不遇的新冠肺炎疫情,我们及时新增人大监督项目,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一法一决定一办法”执法检查,组成4个执法检查组赴7个盟市进行实地检查,对全区人工繁育饲养陆生野生动物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形成问题清单交政府研究办理,推动彻底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在疫情防控的紧要关头,我区各级人大代表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医疗、防疫、科研、企业、公安、乡镇街道社区等各行各业代表奋战在抗疫一线,主动参加志愿活动,带头做好群众工作,积极捐款捐物,有序推动复工复产复业,在这场“大考”中贡献了人大力量,充分展现了人大代表的责任和担当,得到社会各方面的充分肯定。

  二是关注重点群体利益,推动解决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在连续对入学、医疗等民生问题开展监督的基础上,去年听取和审议全区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情况报告,针对人才流失严重、创新能力不足等提出问题清单。高度关注“一老一小”问题,听取和审议政府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养老机构放管服改革情况报告,强调既要把养老问题当作事业来办,也要当作产业来办,努力把“夕阳事业”办成“朝阳产业”,不断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听取和审议全区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决定,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是心系农村牧区和贫困群众,全力保障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持续关注脱贫攻坚,助力攻克最后堡垒,围绕巩固脱贫成果、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开展专题调研,建议政府在“精准”上下功夫,在“稳定”上做文章,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制定自治区农村牧区公路条例,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提高农村牧区和边境地区交通通达度。连续五年开展“万名人大代表助力精准扶贫”活动,全区五级人大代表广泛参与,用心用情为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带动各族群众脱贫致富,成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推动力量。

  四是突出价值引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坚持“小切口”“精细化”立法工作思路,制定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范提升公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制定自治区精神卫生条例,更加注重心理疏导、人文关怀,努力呵护人民群众心理健康。制定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进一步推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制定自治区反家庭暴力条例,建立家庭暴力强制报告、失信联合惩戒和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促进家庭和谐和社会进步。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法一条例”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保护、创新交融。

  三、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依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提请本次大会审议的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是自治区党委立足全区大局确定的年度重点立法项目。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石泰峰书记亲自把关,逐条提出修改建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成立立法领导小组和起草修改专班,专项开展起草修改工作。我们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边疆稳固的殷切期望,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全面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融入立法,确保把“党言党语”转化为“法言法语”。坚持扩大立法民主,广泛听取中央统战部,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民委、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和自治区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广泛听取自治区人大代表的意见,先后征集到近400条修改建议。对大家提出的建议,我们逐一研究吸收采纳。经过反复修改、精雕细琢,形成共8章70条的条例草案,已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并经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研究。相信经过全体代表的认真审议,一定能制定出一部践行守望相助理念、体现全区各族人民共同意愿、维护我区民族团结大好局面的高质量地方性法规。

  全面梳理评估自治区涉民族工作的地方性法规,稳慎提出立改废工作方案,已对现行有效的171部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清理,需要制定、修改或废止的法规均已纳入2021年立法计划。

  四、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厚植人大工作的群众基础

  牢固树立服务代表的理念,持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先后举办3期民法典培训班,优先安排基层代表、相关领域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深度参与人大调研、视察等活动。组织我区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围绕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粮食安全保障、疫情防控等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会前,组织代表围绕审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开展集中视察,座谈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建议。65位组成人员通过多种形式密切联系249名人大代表,实现了直接联系基层人大代表全覆盖。建立起向代表通报年度人大代表工作情况制度,建立起与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座谈交流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进行了首次座谈,人大代表把人民群众的心声直接带到了常委会,更好地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

  按照“两个高质量”的要求,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效。协助代表认真提出议案建议,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等5件议案已经纳入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组成人员分工督办重点建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带头进行督办,草原生态保护、岱海生态补水工程等一批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建议得到解决。代表所提建议中,“得到解决”的A类建议达275件,同比上升11.3%;“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建议315件,同比下降5.6%。

  深化推广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扩大试点范围,试点地区由2019年的127个扩大为358个,全年共票决确定民生实事项目1279项,总投资88.96亿元。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已经成为代表“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的重要实现途径。

  五、坚持守正创新,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常委会和机关建设。

  一是锤炼依法履职过硬本领。坚持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委会党组会议首要议题均为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把自治区党委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的部署举措依法落实到位,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是全力落实自治区党委决策要求。对《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提出16条督查意见,推动党委支持全区各级人大履职的创新举措取得实效。制定民法典宣传阐释方案,召开全区人大系统学习宣传民法典座谈会,广泛开展宣讲活动,确保民法典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走到百姓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按照自治区党委的要求,扎实做好督导疫情防控、信访事件督办、联系民营企业等专项工作。

  三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人大全部专门委员会设立分党组,调整常委会机关党组人员构成,修改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工作规则,出台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工作规则,实现党组工作全覆盖。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召开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改进工作措施。以落实巡视整改任务为契机,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提高参谋服务保障水平。

  四是提升全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对县乡人大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召开县乡人大工作现场会,找出制约我区旗县、苏木乡镇人大工作发展瓶颈,上下联动改进工作。建立人大和政府立法“双组长”工作制,进一步形成立法工作合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修订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将我区基层立法联系点调整增加至15个,进一步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推动各盟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实现直联,建立各级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机制。首次向盟市人大通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情况,加强工作交流,密切工作协同。认真做好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准备工作,作出关于调整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序进行。

  各位代表!

  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自治区党委坚强有力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担当尽职、扎实工作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和各级人大大力支持、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区各族人民积极参与、充分信任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常委会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决策结合得不够紧密,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实质性主导作用还没能有效发挥;监督的问题导向还不够鲜明,监督实效仍有待提升;常委会联系代表的渠道、内容需要丰富和拓宽,代表主体作用还没能得到充分发挥。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决不辜负人民期待。

  2021年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也是自治区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人大工作至关重要。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认真履行人大各项法定职责,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第一,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做好人大工作。聚焦实施创新驱动,对科技进步法和自治区科技进步条例进行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财政科技资金使用分配情况报告,就政府落实人大关于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和问题清单进行跟踪监督。聚焦放管服改革、改善营商环境,制定、修改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林木种子条例、计量管理条例、实施标准化法办法、燃气管理条例,进一步推进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有重点地选择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优化营商环境情况报告,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报告,为激发经济社会发展动力与活力创造条件、扫除障碍。聚焦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听取和审议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评估情况报告,2020年以来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发行使用情况报告,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

  第二,围绕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做好人大工作。继续坚持生态立法优先理念,制定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一揽子修改自治区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实施森林法办法、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有了法治保障,内蒙古绿色发展的底色将会更加厚重。发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开展畜牧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审议政府节能工作情况、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对落实人大关于草原“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和问题清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依法审议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

  第三,围绕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做好人大工作。开展惠民立法、弘德立法,制定、修改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对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革命文物保护条例开展立法调研。听取和审议政府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情况报告,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报告,审议2020年以来中央直达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情况报告,确保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达民生、直接惠企利民,助力人民生活品质提升。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广民生实事票决制。

  第四,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做好人大工作。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坚持立改废并举,制定自治区实施教育法办法,合并修改民族教育条例;修改自治区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合并修改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还将统筹修改、废止自治区实施高等教育法办法等4部法规,确保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进。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情况报告,政府关于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工作情况报告,围绕兴边富民“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和制定兴边富民“十四五”规划开展调研,支持和推动全区上下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在新时代继续保持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出台在全区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意见,年内举办1期示范培训班和3期专题培训班,引导人大代表始终在带头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在带头执行宪法和法律上作表率,在带头维护民族团结上作表率,在新时代继续展现人大代表的新担当、新作为。

  第五,围绕建成“两个机关”目标抓好人大自身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修改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人大常委会工作条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等6部法规,进一步完善人大组织制度、工作机制、运行模式,扎实做好全区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召开全区人大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举办全区人大立法工作人员培训班,提高人大依法履职整体水平。加强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的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支持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树立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在新发展阶段,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把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履行好,把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完成好,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书写内蒙古发展新篇章,作出人大新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责任编辑: 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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