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推行使用三科统编教材,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后,如何保障学段间课程教学衔接?这是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师生和学生家长比较关注的问题,也是自治区教育厅推行使用三科统编教材工作的重点之一。
“我们在资源建设、教学衔接等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全区各地各学校都在积极落实中。”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曹轶明介绍:“目前我们正在积极开展教研活动,通过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教研的方式,指导民族语言授课中小学校开展三科统编教材的课程标准设置,科学设计教学安排,组织好教学活动。同时,依据国家课程标准,编印配发三科教材的补充读本,利用学校早读、自习、课后服务等时间,强化学生听、说、读、写能力训练,使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学生更好地使用三科教材,提高学习效果,保障教学质量。”
记者了解到,自去年秋季学期起,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使用《语文》统编教材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以来,全区各盟市教研部门结合教学实际情况,不断开发不同年级段急需的地方辅助教学工具,解决教育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呼和浩特市以三科统编教材教研员为主体,组成专家组,积极推进学生课外学习辅助读本编写工作。目前,《古诗词·文言文》(上下册)已编印完成并对学生发放;针对学生阅读量不足和写作水平欠缺的问题而编写的《学生课内外阅读指导》,也已编印完成并对学生发放;《学生单元习作指导》正在抓紧编印,在春季学期发放到学生手中。”呼和浩特市教研室主任高林椿介绍。
呼伦贝尔市组织各校师生制作拼音字母和生字词卡片,在学习新字词前诵读,进行词语组成练习,做到“温故而知新”;通辽市组织教研力量编辑《古诗文补充阅读手册》和《现代文补充阅读手册》,以做好小升初衔接和初升高衔接;赤峰市组织教研力量将小学一到六年级国家统编教材与自编汉语教材及蒙语文教材进行对比分析,编写了民族语言授课小学《语文同步拓展读本》;巴彦淖尔市在人民教育出版社编写组的指导下,组织编写国家统编教材《道德与法治》名词词汇集,审核后将在全市民族语言授课学校进行参考使用……
此外,各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也在积极帮助学生做好教学衔接。前不久,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学校就为七年级学生进行了为期6天的针对统编《语文》教材知识的查漏补缺,对六年级之前的教材知识点、难点进行梳理,提高学生学习掌握能力。(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刘志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