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尔敦格日乐是内蒙古奥斯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工会主席,是2020年自治区劳动模范,也是一名共产党员。2012年,她在全区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中被自治区司法厅委员会评为优秀党员;2017年获得“内蒙古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并在兴安盟妇女联合会举办的寻找兴安“最美女性”活动中,被推选为兴安“最美行业女性”。
2013年7月15日,兴安盟工会职工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在奥斯律师事务所正式成立。额尔敦格日乐牵头承办援助职工维权案件,带领骨干律师组建了职工法律援助团队。在2013年至2019年期间,共承办职工维权案件95件,涉及职工人数达510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多万元。典型案件包括金玉英诉某重化工公司案,为金玉英获得8万多元赔偿款,该案获得2019年自治区工会“十佳案例”奖;2016年,代表某公司54名职工与用工单位及保险公司集体协商,最终落实了职工的商业养老保险;2018年,援助外来14名农民工,经协商和诉讼共要回63万余元劳务费;2019年,援助邰学英等12名农民工要回被拖欠6年的劳务费共19.8万元……除办理职工维权案件外,额尔敦格日乐还无偿提供法律咨询、解答200余人次,代写文书180余件次,接听咨询电话360余人次。
随着法律服务(援助)中心的成立,额尔敦格日乐由主办未成年人刑事援助案件转为有针对性地学习用于职工维权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她还利用业余时间完善了职工维权过程中,律师与兴安盟工会主管部门之间对接手续的填报、审批及后期用于案件卷宗装订的所有电子版材料。
在职工维权的过程中,额尔敦格日乐也在努力平衡劳资双方的利益。2016年,她组建并带领团队顺利承办了77件职工维权案件。其中涉及某公司已身故职工遗属7人、大集体工人3人、在职职工26人、已退休工人18人等54人的养老金问题,是典型的群体性诉讼。因案件涉及人员多、情况复杂,律师代理职工与用工单位及商业养老保险承保单位多次协商沟通,历经一年最终促成职工、用工单位、保险公司之间达成三方协议。由用工单位承担巨额滞纳金,职工与保险公司的商业养老保险合同复效。解决了54人悬在心头多年的大事,为他们的晚年养老提供了一份保障,同时也避免了用工单位及保险公司因集体诉讼而带来社会负面影响。
2017年5月,额尔敦格日乐援助孙英等48名因企业破产被迫下岗失业又被拖欠劳动报酬的职工。在对用工单位财产的先期查询中,发现出资被抽逃,所有财产均抵押,受援人都已准备放弃。为了坚定他们维权的信心,为了48名职工的劳动报酬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得以偿付,她不辞辛苦奔波调查取证,熬夜查找依据,通过各方打听被执行人的消息,最终查找到一位被执行人在某公司的实际出资21万元,保全了受援职工微薄的劳动报酬。
在法律服务(援助)中心成立的七年多时间里,额尔敦格日乐既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又尽量避免给所在企业造成群体性诉讼,维护了和谐的社会劳动关系。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她努力带动年轻律师投入到工会法律援助工作中,对每一起案件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坚持以一颗公益心办好每一宗法律援助案件。(李思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