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禁止入课堂
内蒙古新闻网  21-03-02 01:13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

开学第一课的班会上,班主任张兴龙向同学们介绍新学期对于手机的管理新规。

学生们将手机放入手机管理箱。

学生们认真阅读管理协议。

每个班级配备一部非智能手机作为公用手机。

班级门口的黄色标示格外醒目。

  “同学们,请仔细阅读这份管理协议书。如果确实有同学需要带手机入校,需要由家长向学生处提出申请。”…… 2 月28日,呼和浩特市第三十八中学高一二班的“专注学习,远离手机”主题班会上,班主任张兴龙一边发放《学生携带智能手机、电子产品进校园管理协议书》,一边详细介绍新学期对于手机的管理新规。

  在该校各个班级门口,一个标有“严禁手机进入课堂”的黄色醒目禁止标志格外醒目,在这一标志上方,还放置一部非智能手机(俗称老人机)。“这部手机是公用手机,全天静音状态,如遇家长有急事联系学生,可以通过班主任联系,在课间由班主任或班级手机管理员通知学生本人,以解决家长紧急联系学生的需求。”学生处主任赵大伟介绍说。

  日前,我区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明确手机进入校园的程序和统一保管场所、方式、责任人,严禁学生和教师携带手机进入课堂。(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王磊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 胡浩]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草原客户端,关注更多内蒙古更全、更新的新闻资讯。扫描右侧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