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检察日报》第7版——娜仁图雅代表:公益诉讼可以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娜仁图雅代表
“之前以为,诉讼总要有输赢。后来看到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提到了‘双赢多赢共赢’,检察公益诉讼‘诉前实现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理念,让我耳目一新。”多次应邀走进检察机关了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后,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蒙古族小学教师娜仁图雅感受深刻。
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坚持监督机关与被监督机关责任是共同的,目标是一致的,赢则共赢,损则同损。最高检工作报告指出,要建立磋商机制,拟提出检察建议的先促请行政机关主动履职。针对一些污染企业违规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核实、督促整改,推动环保处罚信息共享,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数据更能说明成效:检察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8万件,同比上升14.1%;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99.4%,更多问题诉前即获解决。
“诉前磋商以问题为导向,厘清各相关部门职能,共同探讨解决途径,是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创新工作的有益尝试,进一步降低了公益保护司法成本,真正实现了公益司法保护的‘双管齐下’。”娜仁图雅代表希望检察机关强化制度设计,完善诉前磋商办案规则,大张旗鼓地宣传相关典型案例,使诉前磋商更加深入民心,实现公益保护的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