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代表团继续分组审议“两高”工作报告 石泰峰参加审议
内蒙古新闻网  21-03-10 20:09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

  本网北京3月10日电(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戴宏 章奎)3月10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在驻地召开代表小组会议,继续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内蒙古代表团团长石泰峰参加审议。孟凡利、奇巴图主持代表小组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听会人员通过网络视频听取代表审议意见。

  陈良、史玉东、李玉良、邢界红、代喜院、吴云波、娜仁图雅、贾润安、郭艳玲、张骥翼、孟和、张磊、薛志国、霍照良、马春雨、赵会杰、龚明珠、呼和巴特尔、王俊祥、梅花、索曙辉、王晓红、戈明、冯艳丽、吴英、李翠枝、李国琴、周义哲、张继新等代表发言,完全赞成“两高”工作报告。大家认为,过去一年,全国法院、检察院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围绕大局履职尽责,依法做好司法服务和保障工作,依法严惩各类犯罪,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夯实了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石,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代表们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公益诉讼力度,加强基层法检专业化力量,严厉打击个人信息交易、防止个人信息外泄,推广反家暴联动机制,推动全社会树立未成年人保护理念,创新司法工作方法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责任编辑: 吴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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