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发布“3·15”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内蒙古新闻网  21-03-15 10:00  【打印本页】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3月12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发布2020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本次共发布10个典型案例,在消费者日常消费维权中具有典型性。

  汽车4s店拒退保险保证金

  马先生贷款购买荣威汽车一辆,在购车时4s店要求缴纳2000元的保险保证金,但马先生还清贷款后,经营者以各种理由不予退还。后经消协工作人员调解,经营者将保险保证金全部退还给马先生。

  汽车质量问题

  李先生在呼伦贝尔市某公司购买一辆载货汽车,但该汽车由于质量问题不能落牌,李先生要求退车。后经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消协调解,经营者退还李先生购车款,并赔偿相关损失。

  酒店服务投诉

  2020年7月份,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反映尚华精品酒店(新华广场店)的饭菜质量、住宿标准存在问题。后经核实情况属实。通过协调,此事妥善解决。

  种苗质量不合格

  2018年,消费者从辽宁某种苗繁育有限公司购买价格总计43020元的草莓苗,但在种植后发现草莓苗存在掺杂掺假的现象,经过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消费者协会处理,最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000元。

  农机具质量问题

  2020年3月份,赤峰市消费者以19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台农用拖拉机。因质量问题,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经赤峰市宁城县消协多次调解,最终为消费者更换新的发动机总成。

  在线教育承诺不兑现

  2020年6月,赤峰市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对北京一家文化传播公司的投诉。称在报名时,平台回复没有二次收费,但在报名后又出现了二次收费现象,后经赤峰市消协多次调解,经营者退还相关费用。

  邮递服务投诉

  王先生于2020年在海南海口购买了价值11.7万元的沉香,通过顺丰速运保价12万元邮寄到包头市,验货时发现沉香破损,消费者要求按照保价赔偿。后经包头市消费者协会、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和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的多方协调下,顺丰速运同意赔偿消费者王先生5万元。

  装修建材质量问题

  2019年,消费者在呼和浩特市维家惠建材市场购买了广东佛山市鹤翔陶瓷有限公司生产的猿古石代通体大理石瓷砖,铺地后发现色差比较明显,与经营者协商未果后投诉到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经自治区消协协调,经营者给消费者免费更换新地砖。

  食品问题

  消费者田女士2020年在乌兰察布市新区一超市购买维维豆奶粉,由于食品问题导致家中老人食用后身体受到损害,在医院治疗期间共花费748元。消费者回家后发现豆奶粉无生产日期,于是田女士要求超市赔偿医疗费,超市经理多次推诿、避而不见。后经当地消协调解,赔偿了消费者的相关损失。

  酒店不能如期提供服务

  消费者高女士在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某酒店预订了婚宴,并当场交付押金。但由于疫情原因,酒店不能如期承办婚宴,消费者要求退还押金,多次与酒店协商后无果。高女士进行投诉。后经乌兰察布市消协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 (记者刘芳)


[责任编辑: 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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