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原书记,享受自治区政府主席级医疗待遇离休干部何耀同志,于2021年2月23日在呼和浩特逝世,享年98岁。
何耀,汉族,1923年7月出生于河北省深泽县。1940年2月参加革命工作,194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2月至1942年7月,在家乡任小学教员。1942年7月至1944年8月,在日伪侵占区冀中农村开展隐蔽战线斗争。1944年8月至1947年5月,先后任晋深极县五区武委会主任、晋县人民武装委员会政工科科长、晋县人民武装委员会主任。1947年5月至1950年1月,先后任栾城县人民武装委员会主任、武装部部长、副县长。1950年1月至1953年4月,任绥远省晏江县县长。1953年4月至1960年8月,先后任内蒙古河套专署秘书长,河套地委、巴彦淖尔盟盟委秘书长。1960年8月至1966年7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调研室研究员。1966年7月至1974年2月,“文化大革命”期间遭受冲击。1974年2月至1981年12月,先后任巴彦淖尔盟革委会副主任、盟委副书记、盟行政公署盟长、盟委书记。1981年12月至1986年4月,先后任内蒙古大学党委代书记、自治区政法委员会代主任、自治区政法委员会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其间,1984年10月至1987年12月,兼任武警内蒙古总队第一政治委员)。1986年4月,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1996年10月,离职休养。
何耀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