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小组
内蒙古新闻网  21-03-22 09:14  【打印本页】  来源:中国扶贫网

  脱贫攻坚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区联社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及时成立了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小组,严格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全区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始终把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不断创新完善金融服务举措,为全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贡献“农信力量”。

  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和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定期组织理论学习,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脱贫攻坚有关文件、会议及讲话精神,自觉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坚决把党中央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作为当前首要工作任务抓实做好。

  强化主体责任。切实履行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工作负总责,直接抓,抓到底,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工作。各成员部门全面压实工作责任,把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统筹谋划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聚焦精准、分类施策、定向发力,紧紧围绕“七个百分百”的目标任务,牢牢把握“四个优先”的工作要求,助力全区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

  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差异化信贷政策,健全扶贫领域资金投入机制,增强信贷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集中解决贫困地区法人机构突出问题。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加大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力度,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奖惩。

  强化监督执纪。坚持“严紧硬”监督执纪总基调,精准有效开展监督,实事求是执纪问责。切实把监督挺在前面,深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强化专项监督,在监督中精准发现问题、精准解决问题、精准防治问题。充分发挥执纪问责利剑作用,对金融扶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证。

  开展遍访工作。按照五级书记抓扶贫的工作要求,制定遍访工作安排。自治区联社党委书记遍访贫困旗县法人机构,其他班子成员每年调研贫困旗县法人机构不少于5个;法人机构党组织书记遍访贫困苏木乡镇和嘎查村,法人机构基层党组织书记遍访贫困户。以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带头转变作风,了解贫困人口实际需求,解决突出问题。

  2016年以来,全系统累计发放精准扶贫贷款344.24亿元,累计支持42.31万户贫困户、97.8万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占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78%。其中,累计发放符合“六项政策要点”的扶贫小额信贷32.62亿元。截至2020年11月末,全区农村信用社当年累计发放精准扶贫贷款57.13亿元,余额73.84亿元。其中,当年累计发放符合“六项政策要点”的扶贫小额信贷18.37亿元,余额21.43亿元,占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扶贫小额信贷余额的62%。组织全区法人机构定点帮扶82个贫困村,定点帮扶成果斐然,贫困户从3998户下降至46户。全区农村信用社累计投入消费金额达1949.72万元。贫困助学214.24万元,社会捐赠2509.33万元(不含抗疫捐赠)。有效应对新冠疫情,从还款期限、方式、额度采取一系列措施,帮助恢复生产、度过难关。


[责任编辑: 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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