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自光伏扶贫政策启动实施以来,积极落实上级相关政策要求,着力推进光伏扶贫工程,在木头营子乡东湾村建成10万千瓦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1座;在玛尼罕乡、萨力巴乡、木头营子乡及敖润苏莫苏木建设31482千瓦村级光伏电站26座,其中单村电站18座4597千瓦,联村电站8座26885千瓦。
敖汉旗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资金按照“旗统筹、乡代管、村使用”的原则运行,主要用于壮大230个嘎查村集体经济收入。其次是设置公益岗位扶贫、村级小型公益事业建设劳务费支出,设立奖励基金、特殊人群救济、救助等,进一步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惠及10671户贫困户20855个贫困人口,阳光收益实现个人集体共进。截至目前,光伏扶贫电站收到燃煤标杆电费及国家补贴资金8203.68万元,有效拓宽了99个贫困嘎查村和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131个非贫困嘎查村持续稳定的集体经济增收渠道,为村民和集体经济注入活力。
光伏扶贫电站发电量可折算成自愿减排量,充分发挥光伏扶贫链条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作用,参与碳交易为助力全旗脱贫攻坚工作再添动力,确保贫困人口从光伏扶贫与延伸中得到更多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