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管理。敖汉旗按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旗统筹、乡代管、村使用的要求,统一设立账簿和台账,制定了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与分配使用计划。扶贫电站收益80%用于扶贫公益岗位工资、村级小型公益事业建设劳务费、救助特殊人群救济等,其中扶贫公益岗位工资每月平均600元,每个岗位的贫困人口每年可增收7200元;20%用于集体经济小型公益事业建设和维护,覆盖230个贫困嘎查村。
效益凸显。敖汉旗已建成的10万千瓦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运行稳定,所扶持的贫困人口可持续受益20年;937千瓦村级光伏扶贫电站、30545千瓦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已投入运营,当年累计发电5050万千瓦时,收益资金3577万元,覆盖贫困人口6538户。拓展增收。通过积极争取与对接,敖汉旗成为全国光伏扶贫电站碳减排交易工作的先行试点,通过试点工作延伸了光伏扶贫收益链条,实现一种投资多种附加值收益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