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通告
清明节已临近,由于我市祭扫场所相对集中于城区北部环山处,道路狭窄,交通流量将发生较大变化。为弘扬“文明祭扫、生态殡葬”祭扫新风,以保障群众安全、文明、和谐,保证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于2021年4月3、4、5日,每日6∶00——15∶00对部分道路采取如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禁止过境的大、中型货运机动车在110国道(G6)高速金川出入口至呼市绕城路(G5901)郭家营出入口段行驶,途径110国道车辆请从(G6)高速、呼市绕城路(G5901)通行。
二、禁止所有大、中型货运机动车在110国道(西二环至兴安北路段)、成吉思汗大街(通道北路至兴安北路段)、通道北路、G209(北二环至武川工业园区段)、104省道(太伟滑雪场至大学城段)、呼伦北路、哲里木路、兴安北路、呼哈路、生态路通行。
三、呼哈路(110国道至生态路段)采取由南向北单向行驶,生态路(呼哈路至坡底村段)采取由东向西单向行驶,生态路(古路板路口至松鹤园)采取由西向东单向行驶。
四、去往祭扫场所的车辆,请自觉服从现场交警指挥,按规定方向、道路行驶。陵园、公墓门前两侧50米范围内道路,严禁停放各种车辆、摆摊设点。车辆停放在规定的临时停车点。
五、交管支队将根据交通流量情况,对机动车在上述道路实施临时分流、管制措施。社会车辆出行请提前选择好出行方式、时间、线路。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予以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2021年3月30日
来源: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