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记者在青山区保利花园小区看到,有业主牵绳遛狗时还特意带了垃圾袋,在弯腰清理狗狗粪便的同时,顺手捡拾了草丛中的白色垃圾和废纸,为她的文明行为点赞。
《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在城市建成区饲养犬只,遵守下列行为规范:携犬出户时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用束犬链(绳)牵领,并主动避让他人,及时清除粪便。(记者 姬卉春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