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现场
6月1日下午,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在内蒙古博物院宝鼎广场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大型宣传活动,通过宣讲、设置展板及条幅、发放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法规。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吸引了大量群众参与。当日,呼和浩特市九个旗县区同步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尊法、学法、知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共十章74条,在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不断提高农业科技水平、严格保护耕地、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改善乡村生态和人居环境、提高乡村文明程度和思想道德建设水平、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立健全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作出了相应规定。(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刘 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