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防治臭氧污染有招
内蒙古新闻网  21-06-03 15:11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

  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梁亮)为有效降低臭氧污染天气,切实做好高温月份(6月1日—7月31日)臭氧污染管控工作,日前,呼和浩特市出台多项临时管控措施防治臭氧污染。

  在工业企业管控方面,除不可间断工艺外,呼和浩特施行工业企业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工段(车间)错峰停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石油、化工、煤化工、医药、农药等行业,全厂开停车、装置整体停工检修和储罐清洗应避开应急响应时段,减少非正常生产工况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禁止露天和敞开式喷漆、喷涂作业。对不可中断工艺企业在安全前提下,涉及VOCs排放工序减排20%。

  在建筑领域管控、运输车辆管控和加油站、储油库管控方面,严格控制建筑墙体粉刷装饰、道路画线、露天焊接、沥青铺设等施工作业时间,严格控制储油库、加油站卸油、收油作业时间。

  在洒水增湿作业和沿街商铺、餐饮业管控方面,加密重点道路洒水保洁频次,降低区域内温度,禁止沿街商铺露天和敞开式喷漆、喷涂、焊接作业。


[责任编辑: 张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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